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業輔導人員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
需求人數 |
正取1人 備取1-2人 (若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
上班地點 |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
工作業務項目 |
1. 個別諮商、團體諮商、高關懷篩檢、危機處理、心理測驗、班級輔導。 2. 進修部新生篩檢、進修部個案管理業務。 3. 中心個管行政事宜-線上資料彙整管理(含服務紀錄彙整表建置) 4. 導師輔導知能研習活動辦理。 5. 生涯輔導系列活動辦理。 6. 資通安全業務窗口。 7. 技專資料庫填報。 8. 諮商輔導服務統計分析。 9. 系務會議宣導調查管理。 10. 轉復學生追蹤管理。 11. 員工諮商事宜(協辦人事室業務) 12. 支援中心活動,以及協助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限教育部認可之諮商輔導、心理、社工等相關領域研究所畢業,並有心理師、社工師之專業證照者。 2. 具有大專院校輔導實務經驗尤佳。 3. 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4. 身心障礙人員或原住民人士者佳。 |
評分項目 |
1. 書面資料審查。 2. 面試。 |
檢具資料 |
1. 「個人基本資料」請以電子郵件mail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2. 個人履歷(含學經歷、自傳、專長、或其他可以反映個人工作能力及相關經驗之資料等)。 3. 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檢送國外學歷者須為「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學校,並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4. 心理師或社工師專業證照影本,以及其他之個人證照影本(如係國外證照或訓練證明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5. 其他相關證明(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或其它專業訓練證明影本,如係國外證明影本,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7.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8. 原住民族人員戶籍謄本(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以上2~8項相關資料,均請以紙本郵戳為憑寄至本校。 |
備註:
1.本聘任案依據112年教育部補助公私立大專校院聘用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計畫編制,屬計畫案聘任之計畫人員,薪資依「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研究計畫專任人員工作酬金標準表」研究副管理師38,620元敘薪,享有證照加給(專業證照加級5,500元)、勞健保、勞退等等,相關人事管理請參照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聘期自報到日起至計畫結束止。
2.截止期限:112年6月12日(星期一)17:00前以親自送達或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專業輔導人員),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4.收件人:陳依佳
5.聯絡電話:05-631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