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 112年3月6日~至4月17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善愛 古秉家先生清寒獎助學金申請小組辦理。(郵戳為憑) |
獎學金金額 | 每名10,000元整。 |
申請資格 |
以下三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1.本國國民,且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日間部學生(不含公費生、五專、研究生、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及推廣進修學士班學生)。學業成績(智育)85分以上,且操行品德優良(甲等或80分以上或獎勵記錄優異)者。 2.領有全戶列冊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審查通知書、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文件等。另,如無前開證 明,其父母或監護人因遭受重大變故(重大傷病、天災……等),導致生活困難,得檢具相關證明 文件申請(證明文件可為:重大傷病卡、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大型醫院診斷證明書、公家單位 證明文件等)。 *重要備註:鎮里長清寒證明及中低收入戶證明不予受理。 3.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學生本人或直系親屬領有 身心障礙、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原住民身份、學產基金、大專弱勢助學金等補助者,不受此 限)。 |
申請文件 |
1.申請表2張(表一、二)請自行下載列印。 2.公告申請始算日之前一學期成績單(111年度上學期成績單)正本1份。 【*新生、轉系校生及插大生,請繳交前校上述指定學期之成績單,當學期學業成績需達總平均85分以上,並請提供現就讀之當校學生證影本及現就讀之當校在學證明正本為憑。】 3.近3年之全戶之戶籍謄本或全戶新式戶口名簿影本1份。(*重要備註:記事勿省略) 4.全戶列冊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審查通知書、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准函或其他證明影本。 5.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善愛協會「個資告知事項」正本。(表三) 6.申請者本人之入帳存摺(銀行或郵局)封面影本。(需有清晰銀行全名/分行別/帳號/戶名), 存摺戶名得與申請者現名相同,否則不予受理。 |
相關網址 | 古秉家先生清寒獎助學金 |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如有疑問請洽(02)2517-2828 #805/806/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