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 111年5月12日至年6月12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委員會辦理。(郵戳為憑) |
獎學金金額 |
1.大專組(符合大專校院運動會一般組學生)10名,每名2萬元 2.體育專業組(大專院校體育相關系所及符合參加大專運動會公開組學生)10名,每名2萬元。 註:另設身心障礙組,凡品學兼優之身心障礙同學參加田徑 、游泳運動比賽成績優異者,得分別參加各組申請(名額另計)。 |
申請資格 |
一、申請者限田徑、游泳兩種運動具有客觀標準之項目,每年以申請一個獎項為限。 二、各校在校學生,兼備下列各項條件者,均可檢附證明申請。 1.同意書:申請人應填寫『個人保護資料使用告知暨同意書』、『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2.111學年度上學期(111-1)成績證明: (1)操行成績甲等以上(申請組別無操性成績者,操性成績欄免填)。 (2)學業成績乙等以上(比照平均70分以上)。 3.參賽成績證明: (1)參加各縣市級以上運動會或錦標賽,田徑、游泳項目所創造之優異成績證明。例如:大會頒發之載明運動成績之獎狀或其他有效之證明文件(為便於審核作業,請自行縮印至A4規格,並選擇最優3件)。 (2)上項紀錄締造之規定期限:自民國111年6月1日至112年5月31日止。 (3)申請以個人成績紀錄為限,團體接力項目不予審查。 三、「教練獎」及「特別獎」之申請請詳閱「112 年度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申請辦法公告」。 |
相關網址 | 嘉新企業團 |
申請辦法、申請書及同意書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