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可正確計算跨單位/跨經費兼職臨時工之保費,請有兼任不同經費或不同單位之臨時工於每月結算時依據下列事項辦理,

1. 將兼任雙方應填報的時數都填寫完畢再結算,請勿先結算另一方,否則會影響後填單位的保費計算。

2. .結算順序:

(1)【兼職一方為計劃,一方為校控經費時】: 請先結算計畫類臨時工(如教卓計畫或典範計畫)或活動型臨時工身分,再結算校控經費(如計畫結餘款或學生公費)。

(2)【兼職雙方同為計劃者】:將兩方時數全數填寫完畢後,再一起結算(先後順序無礙),系統將依實際各自填報的單位計算保費歸屬。

3.雖兼職卻有一方完全未填寫時數時,保費會全數歸屬在有填寫的那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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