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
114年6月1日起至114年9月20日(延長申請期限)止,請檢附申請文件至該業務單位辦理。 (以郵戳為憑) |
獎學金金額 |
清寒:2~4萬元 藝術表現優異:15~25萬/年 國際與兩岸交流:20萬/年 *補助名額與金額依個案情節由獎學金委員會決定。 |
申請對象 |
申請對象主要分為四類:清寒學生、急難救助、藝術表現優異學生、國際與兩岸交流。 *詳情請參閱附件作業要點 *急難救助之申請得隨時為之,不受上述申請期限之限制。 |
申請資格 |
*請參閱附件作業要點 |
申請文件 |
1.申請表 2.在學證明 3.上一學期成績單 4.帳戶封面影本 其餘應附資料請自行參閱附件作業要點之申請表 |
作業要點及申請表詳如附件,請檢附應附資料並註明:申請「廖有章先生獎學金」寄至:
220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 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有章藝術博物館 收
連絡電話:(02)2272-2181 分機2454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