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學生平安保險公司為遠雄人壽
申請對象:
具本校學籍之學生具有投保學生平安保險者。
申請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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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或診所所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正本或複本加蓋醫院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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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醫療費用明細表〈就診收據〉【正本或複本加蓋醫院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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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之存摺封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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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攜帶個人印章,若未滿18歲則需加蓋監護/法定代理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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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骨折,請附X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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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檢附事故發生期間當期學雜費繳費證明影本〈點此進入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登入查詢列印〉。
- 當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9. 若為外籍生須檢附居留證正反面影本及護照首頁、內頁出入境影本。
10. 外籍生需附上護照首頁及內頁出入境影本。
11. 如在非本國地區就醫者須附上當地官方認證(需要有官印)之診斷書及收據正本。
保險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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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疾病住院、手術者可申請住院、醫療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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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意外傷害事故者可申請門診、急診、手術或住院治療之醫療給付。
給付範圍
自行繳納之部份負擔 (不包含健保已給付部份) 費用實支實付。
時效
事件發生(受傷或生病)當日算起至二年內都有效,可於出院或門診完成治療結束後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