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招募 109 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實習諮商心理師公告
109.11.18
一、 招募對象與資格
國內外諮商、輔導、心理相關系所碩士班研究生,修習諮商心理相關課程及格者,且欲修習諮商實習課程者。
二、 招募名額
預計招募1~2位。
三、 申請截止日期
自即日起至109年11月30日(一)止,以郵戳為憑。
四、實習時數與內容
(一)實習總時數:至少一學期18週,每週值班至少8小時,放假日則另擇日補班,若所屬學校時數較高,則以所屬學校時數要求為主。
(二)實習內容:
1. 個別諮商與心理治療
2. 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
3. 心理測驗與衡鑑
4. 心理衛生預防推廣
5. 輔導行政
6. 參與中心各項研究、專業訓練、推廣暨服務工作
五、實習時間
110年2月(開學日)至110年6月(結業日),並依各校實習辦法規定為原則。
六、實習期間之權利與義務
- 實習生應遵守專業倫理守則,以維護案主權益及中心之專業服務品質。
- 若遇有緊急個案或特殊事件,實習生須配合中心要求,協助處理。
- 實習期間,實習生得使用中心之各項軟硬體設施。
七、申請資料及方式
(一)申請檢附資料
- 履歷表(含基本資料、自傳、學經歷、相關諮商實務訓練…等)
- 實習計畫書
- 研究所成績單
- 目前就讀研究所之實習辦法
(二)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註明申請諮商實習,並以
掛號郵寄方式 寄至本中心。
- 郵寄地址:632 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 64 號
- 收件單位: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八、錄取方式:
(一)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審查:經書面審查合格者,將以電話及 e-mail 通知參加第二階段面試時段。
(二)經面試甄選合格者予以錄用,若無適當人選,本中心亦考慮名額從缺。
九、聯絡方式
十、【個資告知聲明】虎尾科技大學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基於「實習生招募」之目的,須蒐集您的識別類等個人資料,以在招募期間及地區內,作為本次招募作業審核、評選、聯繫之用。您的面試資料將於面試完成後銷毀,若您有意留存,郵寄資料時請附回郵信封與郵資,中心將於面試完成後寄回,若有疑義請洽上述聯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