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助理員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職稱

助理員

需求人數

正取1人 備取1-2人 (若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工作業務項目

.行政庶務窗口、行政簽收文、綜合行政業務

.中心物品財產保管

.中心經費經費核銷、校控經費核銷、設備費採購

.大/小工讀生管理

.全校家長座談會、新生家長座談會

.協助個別諮商、班級輔導之相關工作

.導師相關業務

1.    學期導師名單彙整簽核、頒發導師聘書及導師費會辦

2.    導生活動費

3.    導師會議

.學生輔導委員會會議

.學務活動支援(校慶活動、畢業典禮)

.辦理中心會議、學期活動卡

.校務評鑑聯繫窗口

.中心人員招募

.109-111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特色主題計畫

.增購學生輔導工作場地設備實施計畫

.臨時交辦事項

²  以上業務內容依到職後配合中心業務彈性調整

資格條件

1.   教育部認可之諮商輔導、心理、社工等相關領域研究所碩士畢業,或具有大專院校學務工作、輔導實務3年以上之經驗者。

2.   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3.   身心障礙人員者或原住民人士者佳。

評分項目

1.書面資料審查。

2.面試。

檢具資料

1.「個人基本資料」請以電子郵件mail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2.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為「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學校,並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3.個人履歷(含學經歷、自傳、專長、或其他可以反映個人工作能力及相關經驗之資料等)。

4.個人證照影本(如係國外證照或訓練證明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5.其他相關證明(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或其它專業訓練證明影本)。

6.「查閱同意書」。

7.「個資蒐集告知函」。

8.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9.原住民族人員戶籍謄本(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以上2~9項相關資料均請以紙本郵寄或親送至本校。

備註:

  1. 本聘任案係編制外約用人員職務,薪資依「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約用人員薪資支給表」碩士學歷35,875元敘薪,有關人事管理依照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 資料截止期限: 111年05 月27 日(星期五 )17:00前以親自送達或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助理員),本校另依書面資料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投遞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收件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 郵寄地址: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4. 收件人: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董又嘉專業輔導人員 聯絡電話:05-631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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