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助理員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
職稱 |
助理員 |
需求人數 |
正取1人 備取1-2人 (若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
工作業務項目 |
.行政庶務窗口、行政簽收文、綜合行政業務 .中心物品財產保管 .中心經費經費核銷、校控經費核銷、設備費採購 .大/小工讀生管理 .全校家長座談會、新生家長座談會 .協助個別諮商、班級輔導之相關工作 .導師相關業務 1. 學期導師名單彙整簽核、頒發導師聘書及導師費會辦 2. 導生活動費 3. 導師會議 .學生輔導委員會會議 .學務活動支援(校慶活動、畢業典禮) .辦理中心會議、學期活動卡 .校務評鑑聯繫窗口 .中心人員招募 .109-111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特色主題計畫 .增購學生輔導工作場地設備實施計畫 .臨時交辦事項 ² 以上業務內容依到職後配合中心業務彈性調整 |
資格條件 |
1. 教育部認可之諮商輔導、心理、社工等相關領域研究所碩士畢業,或具有大專院校學務工作、輔導實務3年以上之經驗者。 2. 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3. 身心障礙人員者或原住民人士者佳。 |
評分項目 |
1.書面資料審查。 2.面試。 |
檢具資料 |
1.「個人基本資料」請以電子郵件mail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2.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為「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學校,並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3.個人履歷(含學經歷、自傳、專長、或其他可以反映個人工作能力及相關經驗之資料等)。 4.個人證照影本(如係國外證照或訓練證明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5.其他相關證明(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或其它專業訓練證明影本)。 6.「查閱同意書」。 7.「個資蒐集告知函」。 8.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9.原住民族人員戶籍謄本(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以上2~9項相關資料均請以紙本郵寄或親送至本校。 |
備註:
- 本聘任案係編制外約用人員職務,薪資依「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約用人員薪資支給表」碩士學歷35,875元敘薪,有關人事管理依照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 資料截止期限: 111年05 月27 日(星期五 )17:00前以親自送達或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助理員),本校另依書面資料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投遞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收件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 郵寄地址: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 收件人: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董又嘉專業輔導人員 聯絡電話:05-6315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