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身分設籍:須設籍桃園市1年以上之原住民
2、學籍資格: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不包括七年一貫制前三年、五專前三年、空中大學、學士後第二專長學位學程、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及研究所在職專班),於修業年限內之日間部學生
3、成績資格:110年度第一學期操行成績達70分以上
獎助金額:
分為三項申請類別:樂器類、演唱類、舞蹈及其他表演類,每類10名,預計核定30名,每名1萬元總計新台幣30萬元整
申請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1/07/20(三)17:00止(以收訖為準)
申請辦法
1、下載申請表格填寫並列印簽名
2、依限郵寄或親送以下資料至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一段29巷101號3樓)
(1)申請表格正本
(2)全戶戶籍謄本
(3)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須蓋有110年度註冊章)
(4)檢附成績單證明
(5)提供YouTube或是雲端連結
(6)其他證明(得獎紀錄、檢定證明等,非必須)
重要提醒:收到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回復電子信箱,方算完成申請程序,並靜候核定與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