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堵非洲豬瘟疫情入侵及強化國人對非洲豬瘟防疫意識考量本病入侵管道多須提升全民防疫意識共同防堵疾病於境外;以維護教職員工生之健康。

非洲豬瘟防疫措施

一、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規定旅客違規攜帶肉類製品入境未申報檢疫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外籍人士不具居留證受罰20萬元罰鍰且未能立即繳清者拒絕其入境

二、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詳見附件)

三、非洲豬瘟相關資訊:

       非洲豬瘟與豬瘟都是由病毒引起的一種高度傳染性之惡性豬隻疫病,不同的是豬瘟是由 RNA 病毒的黃病毒科引起的疫病,而非洲豬瘟則是由 DNA 病毒的非洲豬瘟類病毒科所引起的一種疫病。

      發病豬隻,特徵為發高熱及皮膚呈現紫斑點,全身內臟的出血,尤以淋巴結,腎臟和腸粘膜最明顯。病程分甚急、急、亞急與慢性等四種。

甚急性:發燒、突然死亡,無其他症狀。

急性:高燒、食慾尚有、死亡前食慾廢絕、呼吸快、精神不良、四肢、耳、皮膚發紺、嘔吐、下痢、死亡,為期 7 天。

亞急性:發燒, 3-4 星期。

慢性:病狀不明顯,持續數月。目前尚無藥物可供治療及疫苗施打。

病毒存在於環境時間於冷藏豬肉 100 天、冷凍豬肉1,000 天、豬舍 1 個月、糞便室溫 11 天。該病以接觸傳染為主,可經由廚餘、節肢動物、動物分泌物或排泄物、車輛及人員夾帶等途徑傳播。本病屬我國甲類動物傳染病,世界動物衛生組織 ( 簡稱 OIE) 列為應通報疾病。 非洲豬瘟雖造成家豬及野豬的急性、惡性傳染病,所有品種和年齡的豬均可能感染,但不會感染人,我國經屠宰衛生檢查合格的豬隻,豬皮均蓋有檢查合格標誌供消費者辨識,消費者在市場購買豬肉時,只要注意選擇蓋有合格印的豬肉,食用安全無虞。

資料來源: https://asf.baphiq.gov.tw/view.php?catid=17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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