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2條,於本(109)年3月24日修正發布
一、依衛生福利部本年3月24日衛授疾字第1090100665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於第1款新增補償適用對象之但書規定:「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1/15後返國者可申請防疫補助:
一、直接上衛福部網站-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補償申請系統 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home/apply_step.jsp
二、自行到居家檢疫或集中隔離縣市公所申請防疫補助。
三、申請補助請檢附以下相關文件資料:
(一)護照影本、身份證
(二)存摺影本
(三)居家檢疫或隔離通知書
(四)未滿20歲事先下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PS:申請補助若有疑問可電話諮詢1957
若有問題可電話告知衛保組05-6315911林宛珊
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home/apply_step.jsp?fbclid=IwAR29HsQQMtt1pel1VQjs_NRFQHR5RkkojjNAcNbBYmfuvU89R0OCG-gtT0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