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公病防治

(一) 疾病概述:屈公病毒引起的急性傳染病,屬Togaviridae科 Alphavirus 屬,為單股RNA病毒。

(二) 傳染窩:

  1. 非洲森林循環:在野生靈長類和斑蚊之間循環,類似叢林型的黃熱病病毒。

  2. 城市循環:經由斑蚊傳播,為人蚊-人的循環,城市的屈公病疫情是偶發性,但屬爆發性的。

(三) 傳染方式:

  1. 人被帶有屈公病毒的病媒蚊叮咬而感染,人不會直接傳染給人。

  2. 在臺灣可傳播屈公病毒的病媒蚊為埃及斑蚊及白線斑蚊。

(四) 潛伏期:潛伏期 2~12 天,通常為 3~7 天。

(五) 可傳染期:發病前2天至發病後約5天,血液中有屈公病毒活動

即病毒血症期,也就是可傳染期。此時期若病媒蚊吸取病患的血液,病毒會在蚊體內繁殖,此病媒蚊具有傳播病毒的能力。

(六) 症狀:突然發燒、關節疼痛或關節炎、頭痛、噁心、疲倦、肌肉疼痛。半數病患出現皮疹,症狀持續約3~7天,較少見致死案例,一週內可康復,70%患者從發病出現嚴重關節痛,並持續數個月,新生兒於出生時感染屈公病毒、65 歲以上年長者、高血壓、糖尿病或心血管疾病者是重症高危險群。發病初期症狀和登革熱及茲卡病毒感染症很相似。

(七) 防疫措施:

  1. 病例通報:第二類法定傳染病,應於24小時內通報當地主管機關。

  2. 隔離:病人燒退前應預防被病媒蚊叮咬,住處裝紗窗、紗門,掛蚊帳,戶外活動使用防蚊液。

  3. 滅蚊:清除家戶內外積水容器,避免成為病媒蚊孳生源,必要時使用化學性清潔用泯滅蚊。

  4. 檢疫:由流行國家入境者,體溫篩檢異常者,應接受採血檢驗。

  5. 接觸者處理:針對個案密切接觸者或近期曾出現疑似症狀者採血檢驗。

  6. 接觸者及感染源調查:發病前2週及發病後1週的停留地點,追查評估可能發生疫情之地點。

  7. 治療方法:支持性治療,多休息、補充水分及止痛,避免使用aspirin,減少出血的可能性。

 虎科大衛保組 關心您2019.09.23

資料來源:疾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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