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常遇見的糾紛類型都跟錢脫不了關係,包辦前三名的是押金不退、租金不繳、修繕責任三大項。

  租屋族注意,根據《崔媽媽基金會》接受申訴的案件類型,最常遇見的糾紛類型都是跟錢脫不了關係,包辦前三名的是押金不退、租金不繳、修繕責任三大項,該如何從源頭避免,關鍵就在「合約」內!

崔媽媽蝸牛租屋營運長張艾玲表示,「押金不退、租金不繳都其實屬於同一種該給付卻不支付金額的糾紛,只是申訴角色不同。」不論是哪一樣,標準處理的過程都是蒐集證據、存證信函催告、進入調解,上述都無法解決,就僅能進行到最後一步上法院訴訟。

但要避免租、押金收不回,從最開始的合約簽訂就該審慎評估,否則進入法院訴訟階段,光是訴訟、請律師的花費,可能就超過對方積欠的金額。若以請求租、押金返還,且積欠事實非常明確,在存證信函後能夠直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強制執行債務人必須給付債權人的欠款清償。
 
  另外「修繕責任」也是糾紛來源之一,崔媽媽表示「房客有修繕告知義務、房東有修繕維修責任。」最簡單的分辨法就是,屬於房東的財產,包含房屋結構以及附加設備,都屬於房東應盡修繕責任的範圍;舉例來說最容易見到的消耗品「燈泡」,就屬於消耗附著物,需房客自行處置。
 
  曾有房東對房客說:「屋內冷氣老舊,壞了我也不修,就算附送你的,租約到期也不用返還了。」崔媽媽建議若遇到這種狀況房東就不能將冷氣這項設備寫在合約中,為了避免糾紛還是要白紙黑字,避免口說無憑最後鬧上糾紛。
 
  崔媽媽最後提醒,政府於去年6月份開始施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的新規定,現行有內政部提供的「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若覺得文鄒鄒看不懂,新版的崔媽媽「住宅租賃契約書」在相同規範下,提供更白話的契約可供民眾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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