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宿舍暑假期間物品存放規定
為便利學期結束及暑假結束後,於下學年度申請核准優先住宿的舊生、境外學生及暑期先修班學生返鄉,可將床墊、棉被、枕頭、書籍等個人物品裝箱(袋),一人最多三箱(袋),並寫上學號、姓名及連絡電話(未註明清楚不得存放),依下列規定時間及地點暫時存放。
(1).注意事項:
- 物品存放以下學年度已申請舊生優先住宿並完成住宿費及保證金之住宿學生為限。
- 暑假期間寄放需統一存放於規定地點,並請於規定時間至指定地點辦理物品存取,逾期不予受理。
- 相關物品僅供存放,不負保管責任(貴重物品請勿放入,以免遺失)。
- 存放及領取物品需建檔列管,並依物品編號存放。
- 領取物品需憑個人證件及取物憑證辦理。
(2).存放及領取物品時間、地點如下:
地點 | 時間 |
男二舍(正門口進去右手邊) 聯合辦公室辦理 |
1.暑期結束離宿時物品存放時間 (1)6/20(四)至6/22(六)下午2點至4點 (2)7/1(一) 上午10點至12點 2.暑期先修班離宿存放時間: (1)8/23(五)上午11點至12點及下午2點至3點 (2)8/24(六)上午10點至12點 3.進住時物品領取時間如下:8/31(六)及9/1(日) 上午10點至12點、下午2點至4點、9/8(日)下午2點至4點 4.如無法在上述時間存放或領取物品者,請於平日一 至四,至聯合辦公室或電洽,請管理員協助辦理。 5.如有問題請電洽詢聯合辦公室 女一舍-薛小姐 05-6315171 男二舍-劉先生 05-6315172 男三舍-林先生 05-6315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