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06學年度寒假住宿期間為107/1/15~107/2/23(春節期間107/2/14~107/2/20封舍除外),原住宿生可依申請住宿期間留宿,非住宿生則不受理寒假住宿申請。
  2. 寒假期間未住宿同學於離宿前請將個人物品妥善放入衣櫃或抽屜內並上鎖,書桌及置物櫃請勿放置物品(床墊棉被可打包整齊放置床上),如有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或自行保管。
  3. 住宿生寒假期間需留宿者請向宿舍幹部登記,住宿生如未向幹部登記寒假住宿需住宿者,請至生輔組補登記寒假住宿期間。
  4. 為配合107/2/14~107/2/20春節期間封舍,請寒假住宿同學務必於107/2/13(二)中午12:00前完成離宿,封舍期間學生宿舍將關閉不得住宿,並暫停水電供應以策安全。
  5. 為配合春節年假期間學生宿舍封舍,留宿之外籍學生請於107/2/13(二)下14:00~17:00前搬至暫時安排之寢室床位(安排之寢室床位另行公告)。
  6. 春節年假結束後,請外籍住宿生於107/2/21(三)當日中午12:00前將個人寢具及物品搬回原來的寢室床位,並請將春節年假期間暫住之寢室床位整理乾淨。
  7. 107/2/21(三)下午14:00後開放有申請寒假住宿同學進住。

生活輔導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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