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住宿費退費公告
依教育部來文,辦理113年「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住宿費退費將於近期退費,退費帳戶為住宿生本人,請住宿生自行查閱本人帳戶。有關教育部住宿補貼之對象、身分等其他相關問題,詳見附件 「113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計畫」Q&A 。
註:校內住宿費退費後,若於112-2學期內辦理退宿者,須按比例繳回教育部住宿補貼。
(帳戶為郵局、台灣銀行者,不需負擔轉帳手續費,如為其他金融機構帳戶,則需自行負擔轉帳手續費30元)
若校內住宿生未在公告名單內或未收到補助款項,至遲請於113年3月6日前向生輔組承辦人提出申請,逾期不候。
承辦人:生活輔導組 蔡小姐 05-6315132
附件:
1.退費名單
2.簽呈
3.教育部來文
4.「113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計畫」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