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補助縣市經費(單程經費)如下:
宜蘭、花蓮及台東地區:補助700元。
基隆以南~新竹(含)以北地區:補助600元。
苗栗以南~彰化(含)以北地區:補助400元。
南投地區400元。
嘉義地區200元。
臺南(含)以南~屏東地區:補助500元。
2.機車託運及經費核銷:
(1)機車託運方式:請同學於107年暑假期間自行至機車行託運,返鄉後請家長於託運單空白處簽名或蓋章(二擇一),無簽名或蓋章者不給予補助;另於107年9月30日前(逾時不候)至學務處軍訓室繳交學生證影本,身分證影本、郵政存簿儲金簿影本及機車託運單,每人最多以二(含)次辦理經費補助。
(2)學務處軍訓室依學生繳交資料造冊後,依相關經費核銷程序執行。
3.今年暑假畢業生無法給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