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無視保護令 被害者如何自保?

                      

台南警察單位服務的女性職員與男友分手後,男友即時常在下班時間堵她,因男友曾做出激烈舉動,被害人申請保護令獲准後,男友完全無視,更2度違反保護令繼續騷擾;民眾若碰上這種恐怖情人,該如何自保?今日新聞專訪律師、警方及精神科醫師,提出專業意見與說明。

律師裘佩恩表示,我國保護令分為通常、暫時、緊急等三種,緊急保護令為非常急迫的情況下,向警方申請,警方會在最短時間,以最快速的方式如傳真,向法院提出要求核發。

裘佩恩指出,保護令屬民事案件,一般民眾若需要申請保護令,可向法院申請,亦可委請律師處理,法院收到保護令的申請,會先進行相關要件審核,若符合要件,法院會先核發暫時保護令,作業時程約2周至1個月;取得暫時保護令後,法院會進一步仔細審酌是否符合通常保護令,如果符合相關的要件,再核發通常保護令。

裘佩恩說,對施加暴力者,包括肢體暴力、言語暴力等,必須遠離特定的場所,並遠離受害者及其家人、受害者工作地點或常出入的地點幾公尺,乃屬較具體的保護令;若情節不嚴重,所核發之保護令就較不具體,可能僅是加害者不得騷擾被害者,雖屬宣示性質之保護令,但仍具效力。

裘佩恩強調,雖然保護令屬民事,但違反保護令則屬刑事犯罪,被害者持有保護令卻仍受到加害者騷擾,可向警方求助,請警方列入刑事案件處理,將加害者逮捕、製作筆錄,送地檢署偵辦。

安南醫院精神科主任醫師張俊鴻指出,多數邊緣型人格的人格特質表現,包括情緒起伏大、較為極端的想法、衝動、激烈的舉措等;根據研究,此類的恐怖情人多有家族史,也有酒藥癮習慣的特徵,有家暴情況的家族史,導致幼年時期產生心理創傷,影響其心理發展,成年後容易成為恐怖情人。

張俊鴻建議,若是情侶,可設法藉由2人一起接受心理諮商,漸轉而進行治療,另此類人格特質的人平時容易受到壓力,特別是人際關係的壓力,可設法適度減緩其生活壓力,並尋求專業醫療治療;張俊鴻強調,若有身體或生命安全之慮,建議先保護自己,立即報警處理。

警方指出,保護令的內容,包括一、禁止實施家庭暴力。二、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三、遷出住居所。四、遠離住居所、工作場所、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五、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民眾若遇到加害者違反保護令的內容,警方可以現行犯逮捕;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違反法院依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三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本法所稱違反保護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的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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