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暑假補助學生搭乘公車活動說明

  • 申請對象:本校學生(一年級新生不補助)。
  • 申請日期:自114年9月8日0800時起至114年9月19日1600時止,逾期恕不受理。
  • 申請限制:
    • 期間:自114年6月21日起至9月8日止(此期間外不予補助)。
    • 公車定義:各地方政府管轄之「市區客運」、各監理所(站)轄管之「公路客運」及「國道客運」。
    • 次數:返鄉、返校各補助一次為限。
    • 時序:返鄉須先於返校,時序不符合者不予補助。
    • 地點:
      • 返鄉迄站、返校起站非戶籍縣市且未檢具異動證明不予補助。
      • 返鄉起站、返校迄站非雲林縣不予補助。
    • 補助金額:依據票價補助40%
    • 檢附證明:
      • 補助申請表。
      • 票根正本
        • 請客運業者蓋搭乘當日日期戳章。
        • 影本須請客運業者簽章證明影本與正本相符。
      • 學生證正面影本。
      • 郵局或臺灣銀行存簿影本:
        • 須為本人持有。
        • 以郵局、臺灣銀行以外金融機構存簿申請者,轉帳手續費由補助金額內直接扣除。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搭車地點異動證明:
        • 居住地與戶籍地不同:搭車地點與身分證記載住址不同時,請檢附居住地相關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影本,並請家長簽章或三個月內由政府機關、金融機構或其他公司行號發出有註明地址之信件、帳單(收件人須為申請人或申請人之父母)。
        • 實習:請檢附系所出具之實習證明並蓋系所原戳章。
        • 非上述原因異動者不予補助。
      • 注意事項:
        • 要填寫申請資料,請親自送件。
        • 相關證明需補件者,請於截止日前補齊,否則視同放棄。
        • 公車訊息請至交通部公路局「公路客運即時動態資訊網」查詢:https://www.taiwanbus.tw/eBUSPage/Default.aspx?lan=C
        • 所得類別:00免稅所得。
      • 承辦人:學生事務處軍訓室蔡先生,05-631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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