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臺中市私立嶺東高級中學嶺學產字第1120003602號函辦理。

二、111學年度第學期第一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本校錄取名單已上傳至校務行政E化資訊平台,申請人可至校務行政E化資訊平台>獎學金查詢。

三、助學金需待主辦單位撥款至本校公庫後,再循校內程序撥付助學金。

四、獲獎人所提供個人帳戶如非臺灣銀行或郵局帳戶,需自行負擔30元手續費。

五、本學期開始,如同時申請移民署『新住民子女清寒獎學金』者且獲獎者,不得重覆請領學產低收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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