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學生社團輔導辦法第三十四條:社團未依第十條規定辦理移交者,經課外活動指導組催告後,二個星期仍未完成移交者,公告停社。請上述社團:
(紅字)請務必於2017.07.23前完成社團交接,否將依規定公告停社。
(紫字)為暫列交接未完成名單,請於活動辦理完一週內完成結報及交接。

20180710 106學年度制社團交接未完成名單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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