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7-2起,社團活動申請表請使用2019/01/16更新後之版本。調整內容說明如下:
社團自主檢核欄:文字修正
學生會欄位:申請學生會補助款須加會,否則免會
活動申請表下方備註內容第三點修正為:3. 活動結束後七天內必須完成活動成果報及電子檔繳交,學校補助者同時限完成核銷。(如輔導老師有其他時程註記,依其為主)

下載路徑:
課指組網頁→文件下載→社團活動申請、結報→社團活動申請

20190116 社團活動申請表自107 2使用新版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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