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107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須知」

一、註冊繳交貸款單期限:依本校「行事曆」及「註冊須知」公告108/2/18-22繳交「就學貸款申請書」第2聯至課指組,逾期不予受理,未

  依限繳交者視同未辦理就學貸款,即使完成銀行對保,貸款亦無法生效

二、班代集體收件最晚到2/21(週四)一定要交到課指組(放家裡忘記帶的同學可以身分證去虎尾台銀補單),其他沒跟上的同學請告訴他2/22自

  行交件,勿因少數人耽誤全班

三、 請同學務必貸足註冊所須基本金額,如下表。

四、 非初次貸款者可使用臺銀金融卡「線上對保」,省時省錢省力,就學貸款申請書的檔案直接以學生學號的GMAIL信箱EMAIL到

   課外組信箱繳交亦可: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五、有關就學貸款問題,請參閱本校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網頁或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或電洽

        課指組承辦人(05-6315142);進修推廣部及進修學院學生請另依各學制公告辦理。

 

107學年第2學期學生貸款金額表
學制別 最低註冊基本額 學分費(最高14) 學雜+14學分 可貸金額 註冊費基本額 書籍費
學雜費基數 網路費 平保費
研究所 一般 12441

19600 

@1400

32041 35041 11700 380 361 3000
在職 12441

58800

@4200

71241 74241 11700 380 361 3000
大學部 最低註冊基本額 可貸金額 學雜費 網路費 平保費 書籍費
二技 四技 文、商 22738 25738 21997 380 361 3000
26489 29489 25748 380 361 3000
五專前三年 8344 9344 7603 380 361 1000
1.若貸款金額低於最低註冊基本額,需至出納組個別補繳費,無法由班代集體註冊,故建議以"可貸金額"辦理。
2.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者,學費金額依出納組繳費單金額為準,不在此列。
3.符合五專前三年免學費方案者,不需貸款學費部分,合計數字未列入學費。
4.低收入戶可另加貸生活費 40000 元、中低收入戶可另加貸生活費 20000 元(對保時須交證明給銀行)。
5.延畢生請至校務e-Care下載【延畢貸款申請】並完成核章後至台銀辦理對保,貸款申請書同一般生於註冊週繳回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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