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學雜費減免注意事項(限日間部學生及研究生):
一、校務E-CARE系統開放登錄日期:109年2月17日至3月11日下午5時關閉,務必先登錄及列印線上申請單,再行繳交
紙本及證明,缺一不可!
二、紙本收件日期:109年3月9日至11日(請務必確認備齊申請資料及證明文件,只有3天時間補辦,資料或證件有疏
漏者恕不受理!詳如附件一)。
三、收件地點及時間:學生活動中心1樓課外活動指導組。(時間:自上午8:30至中午12:00;下午13:30至17:00
止)
四、請攜帶完整之申請資料及證明,學生本人親自至課外活動指導組辦理,並須先完成本學期註冊程序才受理減免(繳費
或貸款),未註冊者不得補辦減免!
五、學雜費已先繳全額須「退費」者,務必加附繳費收據正本及學生本人郵局/銀行存簿封面影本,否則無法退費,若
以網路或信用卡繳費無實體收據者,可於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下載列印繳費收據即可。退費時間須待教育部系統
跨部會檢核完成(接近期末時),不另通知。
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親自辦理時,得以委託方式由受託人親自蒞校代辦。請備齊下列應繳驗文件,資料不全者恕
不受理!
1.無法親自辦理之相關證明正本(非不可抗力因素恕不受理代辦)。
2.委託書乙份(如附件二)。
3.受託人之身分證件。
七、進修推廣部及進修學院學生請另依各學制辦公室公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