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社團活動申請/辦理注意事項
公告日期:109/03/27
1. 請於活動申請時,一併檢送風險評估表及防疫配套規劃,例如:人員、場地管控配置圖及活動進行時之相關安全措施;另建議規劃必備「酒精噴劑」防疫品(可至課外組借用酒精或次氯酸水)。以上需依據社團規劃之內容自行於企畫書內詳細敘明。
2. 活動申請必須依限提出,避免送件審核過程時間不足,進而影響活動辦理籌備期程。
3. 活動申請受理流程:
(1) 社團自評風險5分以上→→不得辦理。
(2) 社團自評風險5分以下→課外組複評風險5分以下→陳核→核定是否辦理。
(3) 社團自評風險5分以下→課外組複評風險5分以上→退回社團補充說明→社團自評風險5分以下→課外組複評風險5分以下→陳核→核定是否辦理。
(4) 社團自評風險5分以下→課外組複評風險5分以上→退回社團補充說明(僅有一次補充說明機會,請務必謹慎評估後詳細敘明)→社團自評風險5分以下→課外組複評風險5分以上→退件(不同意辦理)。
4. 現階段『跨校活動』、『校外聚餐』、『校內、外有與民眾群聚之活動』,原則上不得辦理。
5. 活動經核定可辦理者,請務必依據防疫配套規劃進行活動。惟仍須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本校公告之相關規定。
6. 校園防疫需要你我共同努力!大家加油!
另,欲申請學校經費補助之活動申請受理期限,得順延109/04/08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