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1社團補助款可申請額度公告如PDF檔,請社團及早規劃社團經費。
- 欲申請109-1補助款,請於開學一個月內(109/10/15)完成活動申請,未準時繳交之社團則不予補助。
- 各項補助款均需於活動後依限結報活動成果並檢據核銷,逾期不予核銷。
- 經費優先使用順序為:新生入住增額款→學期補助款→評鑑第一增額款。
- 社團活動補助款不補助聯誼性質活動,例如迎新、社遊、期末餐會/茶會等。
- 配合學校會計年度經費關帳,上述補助款僅限109年度使用,至遲須於109/11/30前完成核銷。
- 上述補助款僅限109年度使用,如有問題請洽各社團業務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