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活動申請前務必先向五號櫃台討論欲申請之項目及金額(經費表)

2.可申請活動類型:長青食堂服務、育幼院陪伴志工、鄰近鄉鎮國小服務、禮貌運動。

<以上活動為優先補助,其餘或以往曾獲補助之活動(二手書、狗園服務...等)將列為第二順位。>

3.專案申請截止日:110/03/24(二)前將活動申請繳至所屬行政承辦,確定活動成立後再由承辦轉交給五號櫃台。

4.活動辦理區間:110/03/08(一)-110/06/14(一)(期中考及準備週不得辦理活動)

*其他說明如附件,專案經費計畫申請相關問題請洽課外組5號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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