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欲申請110-2補助款,請於開學一個月內(111/03/24)完成活動申請,未依限完成活動申請則不予補助。
  • 各項補助款需依限核銷關帳,活動規劃請注意相關時程,避免影響補助款入帳作業。
  • 各項補助款均需於活動後依限結報活動成果並檢據核銷,逾期不予核銷。
  • 經費優先使用順序為:(學期增額款)學期補助款→評鑑第一增額款。
  • 社團活動補助款不補助聯誼性質活動,例如迎新、社遊、期末餐會/茶會等。
  • 上述經費僅限111學年度第2學期使用,如有問題請洽各社團業務承辦人。
  • 附件已更新,請以最新版的為主!

1110218 社團業務110 2社團補助款可申請額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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