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校外競賽如欲申請本校學生領袖、社團暨服務績效獎學金(社團獎金),例如:航太盃、總統盃等,前三名均可申請(需主辦方無發放獎金),請於活動後一個月內檢附賽程表(秩序冊)、印領清冊、獎盃/獎狀(正影本)、活動申請表影本至本組完成社團獎金申請。(獎金皆逕匯個人,請務必填寫自己的匯款局帳號資料,建議以郵局為佳)。

12月的活動須於12/25前 完成申請,以符合會計年度規範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各社團輔導老師。

社團校外競賽申請社團獎金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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