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07更新附件!
  • 欲申請111-2補助款,請於開學一個月內(112/03/23)完成活動申請,未依限完成活動申請則不予補助。
  • 各項補助款均需於活動後依限結報活動成果並檢據核銷,逾期不予核銷。
  • 經費優先使用順序為:評鑑第一增額款→ 學期補助款。
  • 社團活動補助款不補助聯誼性質活動,例如迎新、社遊、期末餐會/茶會等。
  • 上述經費僅限112年度使用,如有問題請洽各社團業務行政承辦。
  • 無故未出席111級全校社團幹部培訓營之社團,扣除各一半學期補助款(111-1、111-2)
  • 112年加強輔導社團,暫停社團經費補助一學年(111-2、112-1)

《延伸閱讀》

1120218 社團業務111 2社團補助款可申請額度公告

Go to top
Our website is protected by DMC Firew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