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8/28更新:新生入住補助款(服務社團名單變更V2)
- 欲申請112-1補助款,請於開學一個月內(112/10/12)完成活動申請,未依限完成活動申請則不予補助。
- 各項補助款均需於112/11/30前檢據核銷,活動規劃請注意相關時程,逾期不予核銷。
- 經費優先使用順序為:新生入住增額款→評鑑第一增額款→學期補助款。
- 社團活動補助款不補助聯誼性質活動,例如迎新、社遊、期末餐會/茶會等。
- 經費僅限112年度使用,如有問題請洽各社團業務行政承辦。
- 無故未出席112級全校社團幹部培訓營之社團,扣除各一半學期補助款(112-1、112-2)。
▁▂▃▄ 112-1社團業務延伸閱讀 ▄▃▂▁
★112-1社團期初資料繳交說明 https://reurl.cc/Yeddy0
★112學年度起部份文件停用公告 https://reurl.cc/3xyy2O
★活動參加同意書自112年01月01日適用新版本 https://reurl.cc/DX7QxQ
★學務處課外組器材借用系統開放使用公告 https://reurl.cc/4X7eQ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