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申請112-2補助款,請於開學一個月內(113/03/21)完成活動申請,未依限完成活動申請則不予補助。
★各項補助款均依限檢據核銷,活動規劃請注意相關時程,逾期不予核銷。
★經費優先使用順序為:評鑑第一增額款→學期補助款。
★社團活動補助款不補助聯誼性質活動,例如迎新、社遊、期末餐會/茶會等。
★經費僅限113年度使用,如有問題請洽各社團業務行政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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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故未出席112級全校社團幹部培訓營之社團(6個),扣除各一半學期補助款(112-1、112-2)。
★113年加強輔導社團(2個),暫停社團經費補助一學年(112-2、113-1)。
★113年評鑑無故缺席社團(10個):不予補助學期補助款。
《112-2社團業務相關公告》
◎112-2社團期初資料繳交說明 https://reurl.cc/RWy1M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