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9/03更新:可申請經費額度公告一覽表(新增新生入住增額補助、校慶)。
- 欲申請113-1補助款,請於開學一個月內113/10/11(五)完成活動申請,未依限完成活動申請則不予補助。
- 各項補助款均需於113/11/28(四)前檢據核銷,活動規劃請注意相關時程,逾期不予核銷。
- 經費優先使用順序為:新生入住增額款→評鑑第一增額款→學期補助款。
- 社團活動補助款不補助聯誼性質活動,例如迎新、社遊、餐會、茶會等。
- 經費僅限113年度使用,如有問題請洽各社團業務行政承辦。
- 無故未出席113級全校社團幹部培訓營之社團:扣除各一半學期補助款(113-1、113-2)。
- 113年加強輔導社團:暫停社團經費補助一學年(112-2、113-1)。
- 113年評鑑無故缺席社團:不予補助學期補助款。
- 113學年度新生入住增額補助(13個):113-1增額補助2,500元(光電、機電輔、設計各增額5,000元)。
☆-延伸閱讀-☆
▌113-1社團期初資料繳交說明 https://reurl.cc/4rvWDD
▌113-1社團補助款可申請額度公告 https://reurl.cc/ZeY3Da
▌113年生活輔導組新生入住協力社團招募 https://reurl.cc/4r2zQ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