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9/01更新附件-新增新生入住增額款。

  • 欲申請114-1補助款,請於開學一個月內114/10/14(二)完成活動申請,未依限完成活動申請則不予補助。
  • 配合關帳時程,各項補助款均需於114/11/27(四)前檢據完成核銷,活動規劃請注意時程,逾期不予核銷。
  • 經費優先使用順序為:新生入住增額款→學期增額款→評鑑第一增額款→學期補助款。(科系學會獲學生社團經營增額補助114-1學期增額6,000元)
  • 社團活動補助款不補助聯誼性質活動,例如迎新、社遊、餐會、茶會等。
  • 以上經費僅限114年度使用,如有問題請洽各社團業務行政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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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故未出席114級全校社團幹部培訓營之社團:扣除各一半學期補助款(114-1、114-2)。
    ★114年加強輔導社團:暫停社團經費補助一學年(113-2、114-1)。
    ★114年評鑑無故缺席社團:不予補助學期補助款(113-2、114-1)。
    ☆114年各性質評鑑第一社團:增額補助3,000元(113-2、114-1)。
    ▲新生入住增額補助依最終社團報名結果為主。

☆-延伸閱讀-☆
▌114-1社團期初資料繳交說明 https://reurl.cc/rEOy6x
▌社團指導老師基本資料表自114/07/08起適用新版格式 https://reurl.cc/VW6D25
▌有關大專校院辦理社團及校園活動應注意醫事法規事項 https://reurl.cc/bmkKM6

1140804 社團業務114 1社團補助款可申請額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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