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112年9月5日臺教學(五)字第1120084150號函轉交通部所送「戶外休閒活動應注意事項」辦理。

請依權管辦理活動性質及型態,參酌引用。另請轉知所屬人員周知,並向各類型戶外休閒活動舉辦者宣導,以促請活動舉辦者採取自律原則並落實相關規定,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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