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112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
一、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比賽資訊如下:
(一)比賽日期:112年11月28日(星期二)至11月30日(星期四)。
(二)比賽地點:
1、個人項目:文觀處表演廳。
2、團體項目:雲林縣立體育館。
(三)112學年度實施要點重大修正:
1、A組成員資格說明修訂。
2、團體甲組恢復人數上限為75人。
3、增列符合逕行參加全國決賽之個人及團體,得自行選擇參加本縣縣賽,不佔本縣代表權額度。
4、個人組助理指導教師獎勵規範修訂。
三、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112年10月11日(星期三)至10月25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
(二)請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https://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登錄報名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