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補助經費新臺幣(以下同)3萬5,000元整。
二、補助經費項目含戲台道具製作、戲偶製作、團服、排練費、文宣費、保險交通費及藝文推廣等項。
三、傳習講師由本府遴選後派遣至社區傳承教學,費用由本府負擔。
四、植根據點需配合每年度成果展演2次,1場次為偶戲節期間成果展演競技,入選者發放競技獎勵金1萬元整,另一場次為社區所在地之鄉鎮活動中心、廟埕或本縣相關文化設施場所(雲林布袋戲館、詔安客家文化館等)。
五、相關報名表件請至https://reurl.cc/N4bO95下載,報名表件請寄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六、請於113年3月1日前請於113年3月1日前將報名表e-mail至承辦人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