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3年5月27日臺教師(一)字第1130052679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訂於115學年度增列辦理芭蕾(個人組)賽事,116學年度再增列芭蕾(團體組)賽事,相關賽事規範請詳見「113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

三、檢附「113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及「111、112學年度同類型同組別特優名單」各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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