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拓展場域藝文新氣息,推動文化觀光,提高民眾藝文參與,本處提供大孝門廣場鼓勵國內表演藝術相關之學校社團及優秀藝文團體演出。

二、惠請協助週知,鼓勵從事音樂、戲劇、舞蹈、傳統表演藝術或其他表演藝術,經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演藝團體及大專院校等組織或團體或個人組團踴躍申請,有關計畫內文、申請表格及相關注意事項請至本處官網最新消息處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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