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 即日起至114年10月7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生活組辦理。 |
申請對象 |
一、本校具正式學籍之日間部、進修推廣部在學學生(延修生需達最低修習學分9學分含以上)符合下列特 定對象之身分者,且該學期未重複受領同質性獎學金者,得提出申請: (一) 原住民學生。 (二) 僑生。 (三) 新住民學生。(非新住民子女) (四) 其它經本校就學獎補助金調度審查委員會議通過者。 前(一)至(四)目在學學生不含碩在職專班、產碩專班及一年級上學期學生。 (如當學期已申請同質性獎學金不得重複受領,已獲獎者不予核發) |
申請資格 |
1.大學部(含二技、二專及五專四至五年級):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六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2.研究所: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者。(成績單上需有學期平均成績始得提出申請。) 3.獎助學金名額及發放金額依本校就學獎補助金調度審查委員會決議為準。 |
繳交文件 |
1.申請書正本。(請下載當年度最新版本) 2.前一學期具系排名之成績證明正本;研究所若無系排名之證明,請檢附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 3.相關身分證明文件。 4.學生本人存簿封面影本。 5.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最近一年度家戶所得及土地不動產清單與全戶戶籍謄本 或新式戶口名簿(應列計人口相關規定比照教育部學雜費減免關係人列計之規定,未滿20歲者應列計法 定監護人及學生本人,滿20歲者父母雙方都應列計 ,已婚者列計本人及配偶)等家庭經濟狀況相關證 件。非家庭經濟弱勢者,得免附此項文件。 |
填報網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