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 即日起~114年3月17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生活輔導辦理。(逾公告期間恕不受理) |
獎學金金額 |
1.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組:每名新臺幣一千六百元。 2.大專組:每名新臺幣二千五百元。 |
申請資格 |
(一)凡設籍嘉義縣六個月以上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補習學校、空中大學)及嘉義縣縣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申請標準,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同性質獎學金補助者,得申請獎學金。 (二)本要點清寒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高中(職)組及大專組: 1.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2.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或無記過之紀錄者。 3.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 *前項各款之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 |
申請文件 |
1.申請書。 2.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 3.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4.清寒證明文件。 *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當年度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入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家庭收入有限,負擔學生費用有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凡已享有公費或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予發給。 |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