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 第一階段請於114年4月25日前;第二階段請於114年8月1日前,檢附申請文件至陳柏峰教育基金會服務組辦理。(郵戳為憑) |
獎助金金額 |
1.研究所:每名柒萬元。 2.大專院校:每名肆萬元。 3.高中職:每名貳萬元。 |
申請資格 |
1.凡設籍臺東縣一年以上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大學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及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須是繼續升學者才得以申請,並請獲獎學生於領獎當日出示欲就讀學校之註冊證明;不受理延畢生、在職進修、推廣教育)。 2.家境清寒,經政府核定有案之中低、低收入戶者。 3.113學年度(113年9月~114年6月)全年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者(研究所須85分以上者)。 |
繳交文件 |
1.申請表(請逕向救國團臺東縣團委會索取或網站下載專區列印)。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期成績單正本(113年9月~114年6月)。 ※請於第一階段時限內寄送 11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正本及相關證明文件至該會俱備申請資格,而後於第二階段檢附 113 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正本至該會,即完成申請手續。 4.獎懲紀錄或操行成績正本(曾記小過以上者不得申請)。 5.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6.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影印本。 7.自傳一份(至少三百字以上)。 8.若有各項獎狀請檢附影印本。 |
相關網址 | 臺東縣救國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