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 即日起~114年10月13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生活組辦理。(逾期歉不受理) |
獎學金金額 |
1.高中新台幣4,000元。 2.大專新台幣10,000元。 |
申請資格 |
1.凡設籍臺東縣清寒在學學生(不含進修,推廣教育)成績優異,操行或綜合表現成績在80分以上,學業成績符合下列規定,並經政府機關核定有案低收、中低收入戶者始提出申請: 2.高中(職)83分以上(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比照高中(職)辦理)。 3.大專院校平均85分以上。 註1:新生及已畢業生不得以原校成績申請。 |
繳交文件 |
1.申請表。 2. 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1份。 3.全戶戶籍謄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4.黏有正反面學生證影本之在學證明。 5.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 |
相關網址 | 臺東縣救國團全球資訊網 |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