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即日起~114年10月17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送生活組辦理。(逾公告期限不予受理)
獎學金金額

1 .各公私立高中職校及補校(含五專一、二、三年級),每名1,500元。

2.大專院校(含五專四、五年級),每名4,000元。

3.碩士班每學期獎勵 5名,每名10,000元。

申請資格

1.凡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於國內公私立研究所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碩士學分班、空大除外)、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在職專班及學分班、空大除外)、高中職校及新竹市市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受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並具下列條件者:

(1)各項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國中含學習領域及日常生活表現﹔高中、大學、碩士班含學業成績、操行成績2項。

(2)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繳交文件

1.申請表乙份。

2.前學期成績單。

3.學生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A4規格)。

4.清寒證明。

5.全戶戶口名簿影本(請勿省略記事,影本由申請人加蓋私章))。

6.德行成績(無此項成績者以獎懲、日常生活綜合表現、服務學習紀錄或特殊不良表現等項目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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