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方式 | 115年1月30日~3月2日止,請檢附申請文件送生活組辦理。(逾公告期間恕不受理) |
| 獎助金金額 |
1.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1-3年級):每名新台幣二千元。 2.大專院校(包含研究所):每名新台幣三千元。 *已受領其他公部門獎學金者,不予發給。 |
| 申請資格 |
設籍臺中市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1.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4.高級中等學校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之1-3年級):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5.大專院校組(含研究所):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5年制專科學校之4、5年級以大專院校計。 |
| 繳交文件 |
1.申請書(如附件)。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3.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導師證明。 4.前一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分數成績單影本(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5.金融帳戶影本(A4大小勿裁切) *所送資料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
| 相關網址 |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