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 即日起~113年5月23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生活輔導組辦理。(限五專一至三年級) |
獎助金額 | 每名新台幣壹萬元。 |
申請對象 | 宜蘭縣外全國高中職與五專部一至三年級學生,(由學校遴選推薦1名)。 |
申請資格 |
1.112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0分以上。 2.未記有小過以上處分者。 3.家境清寒,或因天災、父母親疾病與失業等,致家庭收入中斷,而無力繳納學雜費,且具奮發進取與積極向上之性向,經學校證明屬實者。 |
申請文件 |
1.申請書乙份。 2.個人家庭狀況請導師協助詳述事實並簽章。 3.112學年度上學期成績證明書。 4.獎懲紀錄證明文件。 |
簡章及個人資料表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