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 114年3月21日~4月10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送財團法人博愛福利基金會辦理。(以郵戳為憑) |
獎助金金額 |
1.研究所:30,000元。 2.大學(含專科三年級以上):20,000元。 |
申請資格 |
1.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或鄉鎮(區)公所核定低收入戶(里長證明不受理)之在學學生。 2.在學資格認定:在標準修業年限內,具國內政府立案之大專院校或研究所在學學籍及中華民國國籍者。(休學、延畢生不可申請) 3.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分數75分以上或班排名在前百分之四十之內,具未有不及格之科目。 4.操行成績:學期平均分數80分以上。 5.年齡在35歲以下。 6.須具下列人士任一人撰寫推薦函,並請推薦人於保證書上簽名保證: a.各社會團體組織推薦者。 b.教育界人士推薦者。 |
繳交文件 |
1.填具申請書乙份(自行上官網列印)。 2.校方正式學年成績單(請提供上學年度第二學期及本學年度第一學期,須加蓋校章,如未加蓋校章或塗改者,將不予受理;新生以本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受理)。 3.申請人最近之全身生活照片二張(各異,可沖洗列印,證件用半身照片不予受理)。 4.推薦書乙份(申請書上推薦保證人應一同填具簽名及蓋章)。 5.身份證、學生證(或在學證明,須蓋註冊章)、身心障礙手冊(證明)、鄉鎮(區)公所核定低收入戶證明等證件影本,須註明申請獎學金專用。 6.自傳乙份:敘述家境狀況、障礙原因及成長、學習過程等(字型大小設為14級字,需1,000-1,200字,該會重視節能減碳,請雙面使用)。 7.生涯規劃報告乙份:簡述未來的規畫、學習計畫、回饋社會計畫等(字型大小設為14級字,需1,000-1,200字,該會重視節能減碳,紙張請雙面使用)。 8.若有近三年之得獎紀錄或志工、義工等社會服務請提供獎狀、感謝狀影本或獎牌等照片證明。 9.請務必詳閱個資同意書之內容並親筆簽名。 10.所有申請文件請「一人一信封(A4)」以掛號郵寄至該會最新通訊地址。 |
相關網址 | 臺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官網 (請以新官網發布訊息為準) |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