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 114年8月4日~9月12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相關單位辦理。(郵戳為憑) |
獎助對象 |
1.申請者須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且目前就讀台灣或離島國中以上之先天顱顏患者。(齒顎咬合不正、血管瘤之患者不包含在內) 2.在學學生係指114年9月各級日間部、進修部(含夜間部)仍在學之學生,不含114年6月畢業者(升學者不在此規定中)。 ※大專包括大學、專科二年制及五專4-5年級,不含空中大學、在職專班、推廣教育學分班。 ※研究所(碩一~碩二)、博士班(博一~博二),不含碩士、博士在職專班,一般生已有工作者亦不受理。 ※家境困難之在職專班學生欲申請助學金者不在此限。 |
獎助金額 | 獎助學金類別及獎助金額請參閱申請辦法。(獎助學金每年度只能選擇一類,不得重複申請。) |
繳交文件 |
(一)申請書。 (二)各獎項類別-應備資料。 (三)自傳、作文乙篇(首次申請者,限繳交「自傳」代替作文),須為600字以上,電腦打字A4大小列印紙本呈現,以下三個題目擇一撰寫: 1.我和基金會的故事。2.顱顏外觀帶給我生命的改變。3.參加基金會活動的收獲。 (四)該基金會開立之服務時數證明(首次申請者不需檢附)。 (五)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曾獲該獎學金或該基金會補助者可免繳)。 (六)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曾獲本獎學金或該基金會補助者可免繳)。 (七)學業平均成績採用百分制(GPA)者,為符合各校評分準則之換算,需檢附該校之百分數平均成績對照表,以利後續審核成績標準比對使用。(未使用百分制者可免繳) |
相關網址 | 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 |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