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
114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檢附申請文件寄至該基金會辦理。 未於該會系統建檔並送出申請者,將不予以受理。 |
計畫內容 |
申請對象與條件 全國國中、高中職(含五專生)之未滿22歲學生,符合下列四項條件者,得提出申請: 一、因家庭經濟貧困,以致無法負擔就學所需費用者。 二、家庭狀況符合下列之一者: (一)父母親一方因故並未養育子女,由單親獨力養育者。 (二)父母親因故並未養育子女,而由其他親友養育者。 (三)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需支付龐大醫藥費用者。(需檢附醫生證明) (四)主要照顧者經濟收入微薄或不穩定,而難以維持家計者。 (五)家庭遭逢遽變,頓時失去經濟收入或必須負擔龐大支出者。 (六)其他狀況導致家庭經濟貧困,以致無法負擔就學所需費用者。 三、願意且能夠詳實說明已接受政府或其他社福團體之同性質補助者。 四、個性積極、主動、樂觀,且認同本會「推動社會關懷青年,帶動青年關懷社會」之精神者。 申請文件(請於本會系統建檔) 本會對於申請文件負以保密責任。 一、申請必備資料: (一)學生基本資料表(表1:請於本會網站系統建檔並上傳學生照片)。 (二)學生自傳(表2: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三)老師推薦函(表3:請於本會網站系統建檔)。 (四)家長、學生自我承諾暨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表4: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五)最近一學期成績單影本一份(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六)學生全戶戶籍謄本影本一份(需有詳細記事,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七)匯款帳戶資訊(請於本會網站系統建檔,銀行代號為7碼分行代碼) ※高中學生可附個人存簿封面影本,請於本會網站系統「相關證明」上傳,若非學生個人帳戶請說明理由,無說明理由則一律使用學校公庫。 二、相關證明文件(持有才需檢附,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一)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二)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三)清寒證明(正本) (四)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五)重大傷病卡(影本) (六)醫生證明(影本) (七)其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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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及計畫辦法詳如附件;若對該計畫有任何疑問,請洽該會,連絡電話:(02)7723-1288分機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