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114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檢附申請文件寄至該基金會辦理

未於該會系統建檔並送出申請者,將不予以受理。

計畫內容

申請對象與條件

全國國中、高中職(含五專生)之未滿22歲學生,符合下列四項條件者,得提出申請:

一、因家庭經濟貧困,以致無法負擔就學所需費用者。

二、家庭狀況符合下列之一者:

(一)父母親一方因故並未養育子女,由單親獨力養育者。

(二)父母親因故並未養育子女,而由其他親友養育者。

(三)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需支付龐大醫藥費用者。(需檢附醫生證明)

(四)主要照顧者經濟收入微薄或不穩定,而難以維持家計者。

(五)家庭遭逢遽變,頓時失去經濟收入或必須負擔龐大支出者。

(六)其他狀況導致家庭經濟貧困,以致無法負擔就學所需費用者。

三、願意且能夠詳實說明已接受政府或其他社福團體之同性質補助者。

四、個性積極、主動、樂觀,且認同本會「推動社會關懷青年,帶動青年關懷社會」之精神者。

申請文件(請於本會系統建檔)

本會對於申請文件負以保密責任。

一、申請必備資料:

(一)學生基本資料表(表1:請於本會網站系統建檔並上傳學生照片)。

(二)學生自傳(表2: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三)老師推薦函(表3:請於本會網站系統建檔)。

(四)家長、學生自我承諾暨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表4: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五)最近一學期成績單影本一份(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六)學生全戶戶籍謄本影本一份(需有詳細記事,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七)匯款帳戶資訊(請於本會網站系統建檔,銀行代號為7碼分行代碼)

※高中學生可附個人存簿封面影本,請於本會網站系統「相關證明」上傳,若非學生個人帳戶請說明理由,無說明理由則一律使用學校公庫。

二、相關證明文件(持有才需檢附,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一)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二)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三)清寒證明(正本)

(四)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五)重大傷病卡(影本)

(六)醫生證明(影本)

(七)其他證明文件。

 

申請表及計畫辦法詳如附件;若對該計畫有任何疑問,請洽該會,連絡電話:(02)7723-1288分機18。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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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wnload this file (資料檢核表.odt)資料檢核表.odt3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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