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方式 | 即日起至3月23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生活組辦理。 |
| 申請資格 |
1.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2.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桃園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3萬4,372元以下)或具低收(中低收)入戶者。 3.依要點規定若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獎勵或補助者不得申請。 |
| 申請文件 | 請依申請書所載檢附相關文件提出申請。 |
| 相關網址 | 要點暨其附件電子檔請至該局局網-最新消息下載(http://ipb.tycg.gov.tw/)。 |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本案如有問題請洽承辦人: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教育文化科李小姐。
